一、 概况:
云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县文联)成立于2002年,为县委直属群团组织,正科(局)级事业单位,编制6名,内设创联科、办公室2个科室。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现辖有云阳县作家协会、云阳县诗词楹联学会、云阳县美术家协会、云阳县书法家协会、云阳县摄影家协会、云阳县音乐家协会、云阳县舞蹈家协会、云阳县戏剧曲艺家协会、云阳县民间艺术家协会、云阳县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评论家协会11个文艺家协会,会员861人,其中国家级会员13人,市级会员125人。
二、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
(一)宗旨:
加强同文艺界的联系,繁荣云阳文艺事业。
(二)主要职责任务:
对县文艺协会和全县文艺工作进行引领、指导、服务;策划、组织全县重大文艺展演、文艺采风、文艺研究活动;引导、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召开各类文艺学术研讨会、座谈会;组织文艺评奖;举办培养文艺新人的讲座、讲习班;开展纪念文化名人活动等。
(三)具体职责任务:
1.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采风、文艺创作、人才培训、展览展演、理论研究、学术研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对外交流、权益保护和工作研讨等形式,对各文艺团体会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和自律维权的职能,充分调动文艺界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发挥“文艺惠民”的作用。
2.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推动全县文艺事业发展。
3.促进全县文艺界的团结,加强同重庆市文联和各区县文联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与市内外文艺社团和文艺界人士的联谊与交往,广泛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4.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全县文艺家及其他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
5.注重本土地域历史文化的收集、挖掘、整理,有效传承优秀地域文化成果。
6.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文艺创作和文艺创新,大力倡导“德艺双馨”,考核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努力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7.主动适应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大胆探索体制、机制和活动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促进文艺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通过规范行为、业务培训、成果评介、反映诉求、权益保护等,增强行业自律能力,发挥行业教育、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的积极作用。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