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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文艺网 时间:2025-10-15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和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工作安排,推出更多具有云阳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助力新时代文化强县建设,持续擦亮“上岸之城·心想事成”精神名片。经研究,决定开展云阳县2025年度文艺创作扶持激励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快递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申报对象
(一)云阳籍户口(籍贯)或居住工作在云阳的公民、在云阳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依据《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文联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署名或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不得申报。
三、申报类型及条件
(一)扶持类
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申报主体创作或拟创作的具有“云(阳)标识”特征的文艺作品,分为五大门类。
1. 造型艺术类作品:主要包括美术、书法、摄影及民间文艺中工艺美术类作品。
2. 舞台艺术类作品:主要包括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及民间文艺中舞台艺术类作品。
3. 音像制作类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纪录片、短视频、短片、广播剧等作品。
4. 文字艺术类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戏剧的剧本,广播剧、曲艺的脚本,唱词、歌词、民间文艺等以文字方式呈现的作品。
5. 文学艺术结集类作品:主要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长篇诗歌、中短篇小说集、诗集、散文集、文艺理论专著、文艺批评专著、文艺评论集和其他艺术门类作品结集,以及史学、地域文化作品结集等。
(二)激励类
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在省(市)级及以上展览、展赛、展演等活动以及期刊、专业网站等平台入选、入展、发表、播映、获奖的文艺创作项目,具体应符合《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基础材料
1. 《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云阳县文艺创作激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电子件。
2. 申报主体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企业等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法人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 《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激励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4. 申报主体是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的,还应提交合法取得著作权的相关资料。
(二)分类材料
1. 扶持类
(1)造型艺术类作品:提交作品10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原件规格尺寸”;若摄影等作品则提供作品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为3M以上,须注明“作品标题、作品类别、原件规格尺寸”。
(2)舞台艺术类作品:提交音视频资料1份(电子件或刻录U盘),须注明“艺术类别、作品名称”;简谱歌谱、剧本等文本资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
(3)音像制作类作品:提交音视频资料1份(电子件或刻录U盘),须注明“作品名称、艺术类别、时长”;相关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件。
(4)文字艺术类作品:提交作品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件。
(5)文学艺术结集类作品:提交作品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件。
同时,申报扶持项目还应注意以下内容:同一专业类别个人申报不超过2件、单位(法人)申报不超过4件;由多人联合创作的作品,应在申报表中注明作者排序并逐一说明,对于不同申报主体申报的不同作品,其第一作者为同一人的,最终扶持不超过2件;提交的所有作品资料(含文本、照片、音视频等)中,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笔名等信息标记;符合《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结项标准》(附件4)相关要求及《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内容。
2. 激励类
(1)提交申报作品原件或复制品以及作品电子件,须注明
“作品名称、艺术类别、作者姓名”等信息。
(2)提交获奖、展演、刊发、稿酬、奖金等印证材料及电子件(如通知公告文件及链接、获奖证书、颁发奖金文件、稿费领取单、用稿机构书面证明、稿费转账凭证等;无奖金或稿费也需提供活动简章、用稿说明、启事链接、公示链接等相应佐证材料)。
五、项目评审流程
(一)申报主体将申报资料报送到对应县属文艺家协会初审(申报主体非县属文艺家协会会员的,直接提交至县文联),各协会对申报项目主体资格以及作品政治性、艺术性和材料规范性进行审查,将通过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县文联。
(二)县文联提交评委会组织开展专业评审、复评复核等工作。
(三)拟入选项目名单将在云阳文艺网等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入选项目公告。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须保证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凡出现弄虚作假或知识产权纠纷等情况,将按照《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规定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除民间工艺品、美术、书法等具有唯一性的作品原作外)一经申报并受理,不论是否获得扶持激励,均不退还。
(三)获得扶持的项目需签订《2025年度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项目协议书》,并严格按照《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结项标准》完成结项。
(四)申报材料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1. 县文联收件人:冉锰,办公室电话:55668200,手机:15084311686,邮箱:115106514@qq.com,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迎宾大道1309号(云商大厦A栋3楼)县文联306室,邮编:404500。
2. 县属各文艺家协会收件人:
县作家协会:张守刚18996517579
县诗词楹联学会:余志国19922765952
县舞蹈家协会:方心虹13594730707
县音乐家协会:邬小东17783237616
县戏剧曲艺家协会:徐圆媛13996636815
县摄影家协会:朱智深18290557123
县书法家协会:黄孟全13594478885
县美术家协会:丁娜13658234439
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冉婧19923585831
县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胡蓉13452667299
县文艺评论家协会:冯克琼13996582206
附件:
1. 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
2. 云阳县文艺创作激励项目申报表
3. 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激励项目申报承诺书
4. 云阳县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结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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